義熙土斷是什么意思?這是指東晉安帝義熙九年(公元413年)三月的土斷。以下有趣的歷史編輯將詳細介紹相關內容。
時任太尉的劉裕逐漸失去了作用,因為桓溫庚徐的土壤破裂已經很久了。國內人民與實際戶口非常不一致,給國家兵役來源和租金收入造成混亂。因此,他要求再次實施土壤破裂。
劉裕實施義熙土斷時,除徐、兗、青三州居住在晉陵(今江蘇鎮江、常州)的居民外,其他流寓縣多為并省,屬于當地縣。余姚士族于亮(今浙江紹興)四姓抗命,藏匿千余人,被判處死刑,因此豪強肅然,遠近知禁。在維護東晉政府的兵役來源和租賃收入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土壤破裂,即東晉、南朝整理戶籍、調整地方行政區劃的政策。其主要精神是劃定州、縣、縣,居民根據實際居住地設置戶籍。

歷史背景
西晉時期,土壤破碎的概念已經出現。晉初司空衛宇主張恢復漢代鄉鎮選舉。戶籍按住所編制,取消客戶,選舉由鄉鎮評估。這是針對九種產品中正制的缺點提出的。東晉和南朝的土壤破碎是當時華僑和華僑縣實施的政策。
東晉成立后,政府設立了許多華僑州、華僑縣和華僑縣進行安置。他們只在當地這樣的華僑機構登記,稱為華僑。華僑戶籍稱為白籍,不是正式戶籍,白籍人員不承擔國家調動。有些華僑相對集中,有些居住分散,“十家五落,各自的星星,一個縣的人,分散在州,西到淮河,東海角”。
雖然他們在僑縣注冊,但他們不住在僑縣寄宿的地方。僑州和其縣并不都在同一個地方,有的距離很遠,管理極其不便。
起初,華僑、縣、縣只是一個辦事處,沒有土地。因此,僅在晉陵(今江蘇常州)一縣,就有徐、兗、幽、冀、青、六州的十多個縣、六十多個縣機構。當人們第一次到達時,他們沒有工業。為了安撫他們,他們不得不憑借自己的武力為北伐資本提供優惠特權。然而,北伐多次失敗,重返絕望,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,讓人們安心工作。
華僑中的大多數上層都占據了田園別墅;除了成為部曲和租戶外,下層還通過土地復墾或其他手段獲得了少量土地,成為自耕農民。它們不同于當地人的生活和負擔,這很容易引起華僑的舊矛盾。此外,許多江南農民也逃跑,成為強大的私人附屬品。這些都不利于東晉政府的統治。因此,東晉政權在江南站穩腳跟后,必須實施土地破壞政策。
成帝咸和年(326-334)是東晉第一次土斷。今后東晉及宋、齊、梁、陳歷代都進行過土斷,見記者十次。其中,由桓溫主持的最著名的哀帝興寧二年(364)“庚戌土斷”(三月初一庚戌下詔)。故名)和安帝義熙八年至九年(412-413)由劉裕(即宋武帝劉裕)主持的“義熙土斷”,均以嚴格執行見稱。
庚戌土斷時,晉宗室彭城王司馬玄因藏匿五戶而被判刑;義熙土斷時,會稽大族虞亮因藏匿千余人而被處死。
處理方式
土地破碎政策的中心內容是整理戶籍。居民,無論是華僑還是老華僑,都將在其縣注冊為正式戶籍,取消對華僑的優惠待遇,使政府能夠統一剝削戶籍。為了編制統一的戶籍,必須劃定縣的邊界,取消一些流動的縣,并從南部舊縣的領土中劃分為保留的華僑縣的部分土地。

調整其隸屬關系,或將新華僑縣移交給舊州縣領導,或將舊縣劃分為新華僑縣管轄范圍,使州縣與其所屬縣不相互分離。同時,檢查隱藏的家庭遺漏,搜索逃亡農民和被強大占領的私人家庭,充當政府的服役對象,這也是土壤破碎的重要目的,更加關注南朝后期。
海外華人和一些大人物反對土壤破裂。士人們害怕失去作為北方高門的標志,而人們知道他們必須從現在開始承擔沉重的調動。因此,宋孝武帝時,雍州刺史王玄謨想切斷雍州僑民。居住在雍州的河東大人物劉帶頭反對。宋政府停止實施,因為人們不愿意屬于國籍。
即使被嚴厲稱為義溪土破,除了晉陵的徐、兗、青三州流人,因為這三州流人是劉裕基本武力北府兵的主要組成部分。劉裕不得不考慮他們的利益,在土破土破土破土的時候保留一些僑州、縣、縣,從南方原來的州縣劃出一些土地來歸他們管轄。這不僅是照顧僑民利益的措施,也是一些北方大民贊成土破土破土破土的條件。
土破結果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和兵源,“財富國豐”;海外華人加入了負擔調動的行列。由于每次土地破碎都不能完全完成,留下了一群未登記的海外華人;由于新的海外華人和海外華人縣不斷出現,土地破碎政策繼續貫穿整個東晉和南朝。
